設置要點: 一、為健全本院內部控制,提升醫療服務品質與達到興利及防弊功能,特依據行政院100年2月1日訂定健全內部控制實施方案,設置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(以下簡稱本小組)。 二、本小組任務如下: 1.辦理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作業教育訓練。 2.檢討強化現有內部控制制度。 3.整合檢討個別性業務內部控制作業。 4.參採行政院主計總處所訂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,並審視個別性業務之重要性及風險性,訂定合宜之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作業規定。 5.規劃及執行年度稽核計畫,必要時辦理專案稽核,並製作成稽核報告。 6.就內部稽核發現之缺失及改善建議,適時簽報機關首長核定,並追蹤其改善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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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: 一、本小組委員為:副院長、秘書、主計室主任、總務室主任、政風室主任、護理科主任、醫務行政室主任、社工科主任、人事室主任、資訊室主任,其他委員由召集人指定本院相關單位主管擔任。 二、本小組設置召集人1人,由本院院長兼任之;置執行秘書1人,由主計室主任擔任;置幹事 1 人,由主計室主任指派主計室人員擔任。 三、另設置內稽小組,由副院長擔任召集人,醫行室主任擔任組長,小組成員為主計室主任、總務室主任、政風室主任、護理科主任、醫務行政室主任、社工科主任、人事室主任、資訊室主任。 四、本小組委員及工作人員,均為無給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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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會時間: 本小組以每6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,均由召集人召集之;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,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代理之;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,不克出席會議時,應指派代表出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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