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生活一年等於照了34張胸部X光片,若是搭乘飛機往返台北-雪梨一趟,所接受的輻射劑量為0.05毫西弗;在台灣生活一年所接受的自然背景輻射劑量為2.0毫西弗,而照一張胸部X光的全身有效等效劑量為0.06毫西弗,所以說在台灣生活一年等於照了34張胸部X光片,若是目前四十歲,等於已經照了1360張胸部X光的劑量。
身體接受一西弗的輻射量,就增加0.0165的致命癌症機會。以診斷X光所造成的全身有效等效劑量來說,四肢是0.01毫西弗,腹部是0.54毫西弗,骨盆是0.66毫西弗,腰椎是1.4毫西弗,上消化道是2.55毫西弗,依據ICPR(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,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)NO.26的輻射總危險度為0.0165/西弗,意思就是當身體接受每一西弗的輻射劑量就增加0.0165的致命癌症機會。
診斷X光所造成的致命癌症機率風險是在萬分之一至百萬分之一之間,根據統計在四個人當中會有一個人因為得到癌症而死亡,細想,四分之一再加上萬分之一或百萬分之一的機率,與人類全部死亡原因年危險度1/180,或意外死亡危險度1/3000相比較,致癌機率增加多少?應是微乎其微。
到底我們應該離它多遠才算安全?
在病房、加護病房等常有移動X光照相檢查,到底我們應該離它多遠才算安全?一些數據提供給各位做參考,首先,照一張胸部X光實地偵測在胸部X光時期中心點曝光率約為160毫西弗/小時,距2公尺處為80微西弗/小時, 約為中心點的二千分之一,而距離6公尺處1.5微西弗/小時,約為中心點的五百萬分之一,請大家稍微想想看,下次碰到X光照相時,當距離它已經二公尺時,就不需再為三千四百億分之一(比中樂透頭獎機率還低)的致癌風險而嚇得驚慌失措,做鳥獸散了。
資料來源:原子能委員會